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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湘赣鄂三省联手,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

    原标题:湘赣鄂三省联手,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

    (记者袁超一、通讯员蔡蕾、杨帅)6月3日,湖南、江西、湖北三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在汉签署《关于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》,旨以构建全方位、多维度、深层次的审判工作协作机制,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。

    协议重点聚焦长江大保护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、保障科技创新、审判权制约监督和智慧法院建设等领域,按照“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”“创新务实、相互促进”“简化手续、提高效率”的原则,建构全方位协作体系、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、建立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。

    协议明确,三省法院要共同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,加快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一体化司法保护体制;围绕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目标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加强产权司法保护,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;共同保障科技创新,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建设,积极探索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,打造中部地区知识产权和纠纷解决优选地。此外,区域内法院还要共同聚焦审判权制约监督、共同推进智慧法院一体化发展。

    在立案方面,协议要求积极推动网上跨区域服务,对涉长江大保护、知识产权保护案件落实集中管辖,积极推进三地在线调解,整合建立湘赣鄂地区专业特邀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名册,探索建立不诚信诉讼黑名单。

    在审判方面,要建立无争议事实确认互认制度,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识别系统全覆盖,逐步统一简单案件诉讼程序简化规则,区域内法院使用统一的案件要素表和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。建立三地法院案件会商机制,在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加强信息沟通、共享,对跨行政区域管辖案件的鉴定、评估实行名录共享,结论通用。就类型化案件的审理,统一发布参考性案例,统一证据认定标准,统一裁判尺度,规范自由裁量权。

    在执行方面,要探索设立涉长江中游城市群案件执行协调小组,积极落实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,完善异地执行通报和保障制度,推动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的无缝衔接。

   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,区域内法院要推动实现落实数据共享交换,拓展业务协同应用范围,构建审判工作协作交流平台和业务协同平台,推进委托送达工作机制全覆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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