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道县:中元节期间城区禁止燃烧冥钱冥纸、燃放烟花爆竹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近日,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《关于道县主城区中元节期间禁烧冥纸冥币和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,2021年中元节期间,道县主城区全面禁止燃烧冥钱冥纸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一、禁烧时间:2021年8月16日零时起。
二、禁烧区域:县城东至上关零公里、南至道贺高速公路入口、西至火车站(营江街道机关驻地)、北至汽车北站(工业大道),以上道路(含铁路)为边界的公共区域内。
三、违禁处罚
1、街道、县直单位和省市驻道单位因庆典、搬迁或其它事由,在城区禁止范围内违禁燃烧冥钱冥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的,对街道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;对省市驻道单位主要负责人,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作出相应处理。
2、街道、县直单位和省市驻道单位机关院内及其对外出租门店,每发生一起违禁燃烧冥钱冥纸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处罚该单位5000元。街道、县直单位和省市驻道单位下属机构在城区违禁燃烧冥钱冥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上级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。
3、国家公职人员(含离退休人员)在城区违禁燃烧冥钱冥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的,每次分别处以100元、500元罚款;国家公职人员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在单位院内的,同时处罚该单位5000元;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在非机关院内,同时处罚其所属单位2000元。
4、市民在城区违禁燃烧冥钱冥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的,每次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四、举报方式
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监督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。如有发现违禁燃烧冥钱冥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,可拨打12319投诉电话进行举报,经核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。(谢万波 何阳光)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88888888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hongyanhui.com/bangongruanjian/3093.html
